我对面前的这个女孩无可救药地产生了兴趣。
地铁是一个集中反映北京人口密度的地方,任何时候你在任何一条线任何一个站上车,都只有两种情况——有点挤和非常挤。那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压迫感,每个人无可避免地彼此间倾轧和挤压,疲惫和厌恶像瘟疫一样在车厢间蔓延。
可她风平浪静地站在那,脸上没有一点多余的表情,好像这车厢里根本就只有她一人似的。
我坐在她身前,不时瞟一眼她,可她始终看着车窗外,仿佛那黑漆漆的地道里有什么神秘的东西。我承认这有些无聊,可我忍不住地猜测起这个姑娘的一切来——她系着红色的呢子围巾,黑色的长发垂肩,白衬衫扎腰,身上是淡淡的柠檬沐浴露香味——看起来不像是外地游客,可又有一种明显的不属于这座城市的疏离感。她看上去大约十八九岁,那比我大还是比我小?喜欢听赵雷还是宋冬野?喜欢看顾城还是王小波?关于这些,我都不知道。而我却又想知道——未知有时候会让人格外着迷。
这一年我十九岁,一个有意思的姑娘比什么都能吸引我。
车过北新桥站,她往门边靠了靠。这就是说,她要在雍和宫站下车。
我本来是要再往北坐几站的去立水桥的,但几秒钟之内,我改变了主意。
当地铁在雍和宫站开门的时候,我走近她身边。
“你好,能问一下现在几点了吗?”
“嗯好,”她低头看了眼手表,“现在是……六点十五。”声音出人意料的稚嫩,也很好听——或许十八岁,或许不到。
我说了声谢谢,然后赶在情节陷入俗套之前又说道,“你看起来不太像是会信佛的人。”
她看了我一眼,“我看着很像一个游客么?”
“我乱猜的,人搭讪的时候总会说些站不住脚的话。”
她抿着嘴笑了。“其实你猜中了,我去雍和宫祈福。”
“能问一句你求什么么?”
“上上签。”她认真地说。
哈哈哈。我被她的回答逗乐了。我们一块下了车,迎面见到的就是雍和宫站台上一排排很有年代感的汉白玉石栏杆。这样的装饰在地铁站里确实不常见。
看见她惊讶的表情,我说,“看上去就和在雍和宫里一样了。”
“喔,cool,”她说,“美国的地铁从来不会这样。”
“你是美国人么?”
“说不上啦,只是在美国念书。”
“Boston?”
“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笑笑,“我听说在美国,做金融去纽约,从政去华盛顿,拍电影去洛杉矶,求学就去波士顿。”
“这么说也没错啦,不过加州也有不错的学校。”
“认识一下吧?我叫孟由,十九岁。”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嘴角忍不住弯了一下。
“Nice to meet you,”她顿了一下,让语气稍微正式一点,“我叫卢安娜,今年十八岁。”
“英文名?”
“不是。我爸爸姓卢我妈妈也姓卢,户口本上的名字。”她耸耸肩,“英文名都有了现成的,Luanna。”
“还和汉语拼音一模一样。”我笑。
“其实我汉语不是特别好,”我们一面往出站走,一面说。“我小时候在台湾,高中的时候去了美国,一直没有什么环境说Mandarin。”她的咬字很标准,可总也拿捏不太准普通话的平仄。
“的确不算好。“虽然说夸奖女孩是绅士的美德,但这一点我实在不能恭维。
“噗,”她笑了,“一般人都是会说哪里哪里还不错啦。你不按套路出牌。”
“不过我觉得你的声音很好听。”这句是由衷的。
“谢谢,”她说,“我也觉得我的声音很好听。”
“喂,”我轻轻推了她一把,“矜持在美国不算美德么?”
她笑,“算,不过在美国诚实是更大的美德。”
我们走出地铁站,远远就看见雍和宫南门前人山人海。太阳在下山,云层被晕染成壮丽的酒红色,暮光流淌在永佑殿屋顶的黄色琉璃瓦上,如烫金一般耀眼。“真漂亮啊。”
卢安娜看得呆了,五颜六色的霞光沉入她眼底,直到我跟她说话,才回过神来。
“我说,信耶稣的人来这儿烧香礼佛真的没问题么?”
“你怎么知道我是基督徒?”
“波士顿可是清教徒建立起来的城市,据说连路边的乞丐都在看圣经。”我接着说,“不过更主要的依据是,你戴着十字架的项链。”
“我们家是基督教家庭,我从小就做礼拜。”她笑笑,把银质的项链塞进衬衣领口。“不过现在我改主意了,人这么多我不想排队。换个地方吧。”
“那么一起吃晚饭怎么样?我带你吃地道的北京烤鸭。”
“好啊好啊。”
“Cab or subway?”
“Subway。我觉得北京的地铁太有意思了。”
“Whichever you choose。”
于是我们坐地铁到了王府井,选了家私房菜,吃烤鸭。
“我以为吃地道的烤鸭都要去全聚德。我在国外只听说过这个。”
“外地人才去全聚德,本地人更中意一些合自己口味的小馆子。”
“这么说你是本地人咯?”
“也说不上,只是在北京念书。”
“你是学什么的?”
“我吗?我学建筑。”
“Cool,我觉得这是工科里面最艺术的专业。真羡慕你。”
我耸耸肩,表示不置可否。“那你呢?你是学什么的?”
“文学。我在一所教会学校学creative writting。”
“Bravo!”我赞叹道。“我文笔很烂,总也写不好一个故事,所以一直佩服那些文采好的人。”
“其实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啦,一群情感过剩的人自说自话而已。我还记得第一节课上教授就跟我们说,文学有什么用?文学其实就是没有用的,它什么都不解决,也什么都不创造,它只是用来取悦你自己。”过了一会,她又补充道,“取悦自己在现实世界里软弱、失意而又不甘的一切。”
我换了个话题:“所以你是来北京旅游的咯?”
“是啊,我长这么大还一直没有来过——抱歉,大陆。我听人说假如去中国旅游只能去一个城市,那这个城市一定是北京。”
“没关系。不过你运气好,现在是北京一年之中最美的时候,不像夏天那么热,也不像冬天会有雾霾,明黄的银杏树叶飘落在玉渊潭里就像童话一样漂亮。”
烤鸭端上来了,烤成焦糖色的皮脂发出好闻的香味,让人食指大动。
卢安娜出神地盯着盘子里的鸭肉,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问她笑什么。
“我从小一看到食物就会笑。”
说完她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夹起一张卷饼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卢安娜大概是真的很喜欢吃烤鸭,甜面酱花了脸也全然没发觉。
她突然注意到我在盯着她的脸,于是用手指在脸颊上刮了一下,发现刮下一大抹甜面酱。
她看了看我,咧着嘴笑了一下,像个孩子一样把手指上的甜面酱吮了个干净,“终于不用在意那些table manners了,吃得真痛快啊哈哈哈。”接着,她感慨道:“北京烤鸭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后来我们又加了好几份烤鸭,卢安娜一边吃,一边跟我说她的学校,教授,舍友,波士顿的天气,美国大选,说特朗普大选胜利那天整个波士顿是如何的天崩地裂、垂头丧气,她们一位教授选前信誓旦旦地说如果连希拉里会赢这种事都预测不出来那他也不配在这教书了,竞选结果出来后教授留了个口信说自己没有脸面面对学生,让助教代了一周的课。
“那么,接下来去哪?”酒饱饭足的卢安娜坐在那,似乎要打一个饱嗝。
最后关头她哽了一下,还是憋住了。
我提议去后海,她说好啊。
这座城市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奇的。
这一次我们坐的是的士,到后海的时候已经九点了。我们沿着湖边走,吹来的晚风里有秋天的凉意。
后海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空气里洋溢着炒肝和爆肚的香味,我们一路贴着玻璃窗看那些酒吧里驻唱的歌手,偶尔还有一两家酒吧会有身材惹火的姑娘跳钢管舞。这个时候,她就会推着我,非要我进去给跳舞的姑娘付小费。“你不能看了就走,白占人家便宜。”卢安娜如是说。
我委实没那个胆量,只好推脱说我身上没带现金,而这种场合如果扫二维码的话未免太没劲。
她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
我们又接着往前走。忽然,她说道:“你知道吗?其实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知道干洗是怎么洗的。”
“好像也是用液体,不过不是水,而是某种有机溶剂。”
“没错。那么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干洗吗?”
我摇头。
她用手掸了下我的衣服。我这才注意到刚刚贴在窗户上衣服沾了不少灰。
“就像这样。”
我们走到一个偏僻的角落,周围行人很少,只有一家小小的酒吧,听上去里面很安静,没有揽生意的歌手,灯光昏暗。于是它揽到了我们这单生意,我和卢安娜走得累了,正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
我要了一杯长岛,她要了一杯玛格丽特。
“你喝的酒未免太不man了,度数还没有我的一半高。”
“没办法,我酒量小,很容易喝醉。”
她仰脖,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接着啪地把杯子拍在桌上:“你觉得这次还能用这么敷衍的理由么?”
我笑了笑,问老板有没有吉他。老板说有。
“我唱首歌给你听,算扯平了吧?”
她想了下,点了点头,“Deal。”
于是我凭感觉调了调弦,唱了一首《董小姐》。
唱完,她轻声说,很好听。忽然她开始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一杯接一杯。我问怎么了,她说,别管我。
我只好陪她喝,把长岛换成了琴酒,一杯接一杯。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她嘴巴里忽然蹦出一句“Fuck you,Thomas,you damn liar……”,我才确定,她喝醉了。
于是我和老板扶着她走到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她一路上嘴里都念念叨叨着一个名字。
我找了家酒店开了房间,扛着她上楼,把她扔在床上。
我正发怵该拿这个家伙怎么办时,她忽然用非常平静和理智的口吻开口,说,“Thomas是一个男孩的名字。”
我耸耸肩,“听出来了,你一路骂骂咧咧的。”
她淡淡地笑了笑,说起从前。
还在台湾的时候,国中二年级那年暑假,她在夏令营认识了一个来自美国的男孩子。总之,他们相爱了。夏天很快过去,那个男孩回了美国,他们之间靠写信联系,关于理想,关于将来,关于生活里种种的不顺心和小确幸。慢慢地,她发现自己离不开他了。一年后,她说服父母,放弃了台北最好的高中,一个人去了美国。他没有想到她会来,所以她也没有想到,其实他在美国早就有了女朋友。
“那个男生,叫Thomas。”她说。
“人渣是人生的必修课。”我说。
“后来我喜欢上了写作,我的小说总是以幸福结尾,主角单纯又善良——我在写作里才能得到解脱。”
“有人说有一种作家,不管写谁都像在写自己。”
她笑笑,“也许吧。”
“你将来会把我写进你的书么?”
“不告诉你。”
酒精渐渐开始席卷全身,四肢像帆布浸了水一样沉,我不受控制地倒在床上。房间的空调开得有些冷了,可我们谁也没有力气去拿放在电视机上的遥控器,于是只好蜷缩在一起靠拥抱取暖。
“你猜我刚才在想什么?”她说。
我摇摇头,“不知道。”
“我在想二十年之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
想了一会,我说,“像现在这样躺在另一个人怀中?”
“Wish so。”她笑了——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吧,笑得有些花枝乱颤——明明并没有那么好笑。
后来,她又说了很多很多,说高中时白人女孩如何排挤亚裔姑娘,学校橄榄球队长其实是个自大狂,说她去非洲做志愿者时和一只猩猩成了朋友……我忘了我们是怎么睡着的了,只记得最后她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告诉我,自己的小名叫乐乐。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发现卢安娜已经走了。我身边的床单上还留着她睡了一宿的形状,被窝温热。衣帽架和桌子上干干净净,属于那个女孩的东西都不在了,除了房间里淡淡的柠檬沐浴露味道,她什么也没留下。我坐在那儿,昨夜的酒恍如隔烟。
十九岁这年,我和一个姑娘四目言欢,对酒当歌,同床共寝,相拥而眠,却也什么都没发生。
这个夜晚确确实实地存在,可又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它真的发生过。一切和昨天之前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酒醒之后,它也许只是我的一场臆想。
她就像一阵风,吹过我十九岁的整座森林,却不带走一片树叶。
我走到窗边,推开窗,这座城市人来人往,似乎到处都是她的痕迹。
我这才想起,那个在美国念书的中国女孩,其实有着一个法国人的名字。
“A bientot,Luanna。”
编者注:A bientot,法语“后会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