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是北京的初夏,印象里是可以开始穿短裙的。

纵横交错的公路两边一夜之间涨满了月季花,拥挤而仓促。因为缺少搭配,他们混乱的色彩在某段路上很暧昧,带着湿漉漉的气息;而在另一段路上,则像老电影中窗子上染色不好的窗花,红一片绿一片的糊成一团。月季让我想到家里玻璃窗包裹的阳台,想到码在架子上那些精致的木柄铲子,想到探头进花盆里的泰迪。但看到它们醉醺醺的慵懒神情,突然的拽回…像是知道我也将会跟着那班特字号巴士一起,溺进余温未尽的夜里。

“我奶奶说她很小的时候,村子里来过一个毛子……”

“然后呢?”

“全村人都出来看。”

找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是找不到的。北京地铁开的很足的冷气,堵住进站时吹着的热风,我穿过几乎一整个城市,酒终于醒了。只知道要往南边走,只知道要过一道铁门,只知道他房间里的灯是个月亮的形状——这样怎么能找到人。他好像是住在热带雨林里,密密的芭蕉叶子比我们初见那次更茂盛,楼下有一间小酒吧深夜还亮的像个咖啡厅。

他说我是第一个他带回去女孩,后来他又警告我不可以随便来找他。

在他身边的我永远是醉醺醺的,讲话也醉醺醺的,作梦也醉醺醺的。他的胸前文了一只狮子和玫瑰花,他说这些可以给他力量。他喜欢喝啤酒,所以他总是买很多酒,他也总是喝酒;我们聊天的时候喝酒,我们无话可说时喝酒,甚至早上起床也喝酒。他的基因决定他不会喝醉。

我看他是不能看真切的,他说的话和他去过的地方我都半懂不懂。他让我憎恶我的年纪。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跟他说您一直走吧,绕多远路我给您多少钱……我要找一条偏僻的路,车道和老楼房间有一条月季花带。那个夜里,我一遍遍重复这个模糊的定位,努力要找那个似乎永远也找不到的位置。我觉得他的北京跟我的北京仿佛不是一个城市,北边的郊区里找不到那样大片大片的树荫。我拦下了一辆电动车,告诉那个四十来岁的叔叔:我见过他一面,我没有他的电话,我今晚一定要找到他。

从那时候开始,夜晚似乎都可以被分成两半。如果五点半太阳就会出来,三点就是最好的时间——漆黑包裹着颤颤巍巍的路灯,透着燥热沉淀后的清凉。我贪恋那样不真实的人间,偷来每一天里的第25个小时,以及偷来一段成人世界的瑰丽风景。

那段时间爱看《太阳照常升起》,看到女主去拿阿廖沙的遗物那段就哭的停不下……“我知道我知道”,我看到拐过路口的那座桥,我就知道我没有走错地方,我们的车开到这里时他曾用手遮着脸吻过我,“我知道我知道”。我在窗帘透出的光里看他的眼睛,凌晨四点左右,他的眼睛很大,睫毛也又浓又长——我很想问他会不会喜欢黑眼睛的姑娘。

“我知道我知道,这三枪根本打不死你”,剧中的女主突然说到。

他用钥匙打开了合租小屋的门,最后一次拥抱了我,是很久的、没有感情的苍白,在儿童节。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不是我的英文差到什么都听不懂,抑或完全说不出,但是那一夜我确实什么都没有问。白日里的光打扫干净那条不起眼的小道,我才发现原来芭蕉叶子还是稀疏的,楼下也没有什么木屋酒吧。

我后来发消息给我朋友,问她那晚上我喷的香水是什么名字,大抵是留恋这样昂贵的香味,在它被洗衣房的廉价洗衣液吞噬掉冷艳前,我埋头深吸了良久。

我最终还是把它洗掉了,好像把一口痰吐在盛夏北京街边的月季花丛里。